西安工程大学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长效常治制度机制建设工作方案
西工程大保字〔2020〕9号
为深入贯彻《印发<关于建立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教扫黑〔2020〕4号)精神要求,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推进学校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以师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落实整体国家安全观,着眼解决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各类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增强我校师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学校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坚持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紧紧依靠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群体;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深挖彻查,除恶务尽的原则。坚持边打边建边治,确保涉校涉师生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得到根本遏制,校园及周边治安乱点得到持续整治,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方法步骤
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整体安排和实施步骤,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机制,有计划、有步骤组织实施,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
第一阶段:总结梳理找漏洞(2020年9月20日至2020年10月15日)
校属各单位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坚持“边扫边打、边整边建”,全面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的工作经验和做法,针对防范校园贷、治安乱点整治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及体制机制症结,梳理出需要建立健全的相关制度机制目录,逐一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相关工作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剖析原因建机制(2020年10月16日-2020年10月31日)
校属各单位要依据制度机制建设目录,结合各自实际,深入剖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制定相应制度机制。各单位要聚焦日常监管,着力解决内部存在的监管漏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的会议制度、报告制度、信息联络员制度、宣传制度等基本机制。设立扫黑除恶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反馈机制,对重点部位、领域规范管理。国资处、审计处、基建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建立打击非法侵占学校共有财产、干扰教育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制度机制;后勤管理处、招标办、实验室管理处、图书馆负责建立打击学校设备设施、教学器材、音像书籍、承包供货等方面强买强卖相关制度机制;党政办、保卫处、学生处、教务处负责建立打击干扰教学秩序、长期无理缠访、体罚虐待学生、非法放贷、拉帮结派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机制。
第三阶段:征求意见抓实施(2020年1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该阶段主要任务是坚持“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方面制度、规范一方面秩序”原则,对拟制的相关制度机制广泛征求师生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确保拟制机制能够有效解决暴露出来的日常管理和体制机制症结;坚持“依法制定、依法颁布”原则,及时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是中央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省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决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审定方案、亲自部署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扎实推进。
(二)聚焦问题,提高工作质效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及“回头看”中对陕西省指出的共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集思广益,调动发挥各方面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制度机制针对性、实用性上下功夫,确保制定的制度机制实用。
(三)明确责任,强化督导检查
各单位要坚决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并按照各工作阶段时间节点及时向校扫黑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校扫黑办将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对工作敷衍、应付了事或者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等造成工作滞后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