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开展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政治安全工作等。按照“群专结合、群防群治”的方针,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党委保卫部(保卫处)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学校内部和周边的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交通秩序。

二、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三、做好师生思想动态信息搜集工作,严防国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对我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四、负责制定学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负责对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认定、检查和监督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

六、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调解处理学校内部治安纠纷。

七、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校园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八、负责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九、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十、管理在校内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十一、负责教职工、学生集体户籍管理和学生户口的迁转工作。

十二、对校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校园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十三、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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